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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路廣明

    2002年年初,有人向分局舉報,說我在家煉法輪功,叫派出所的警察抓我到派出所寫“悔過”的東西。由於學法不深,當時想,寫就寫吧,寫也是騙他們的。現在悟到,修煉是嚴肅的,那是符合了邪惡的舊勢力,所以嚴正聲明,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完成好師父給我們的光榮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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