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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素蘭

    我是97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受益非淺,懂得了人生真正意義,通過修煉,家庭和睦、全家幸福。然而,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委員會書記見到我說:“正好想找你,簽個字吧,是從甚麼時間不煉的”。由於當時我有怕心,違心的說了一句:“你給我寫上吧,99年7.20不煉的。”現在我鄭重聲明,我說的這句話徹底作廢。我要堅修大法、捍衛大法、講清真象,直到法正人間、功成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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