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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麗娟 我去年春天在公園煉功,被公安機關拘留一個月並罰款1000元。由於對法理的錯悟,寫了保證書。 現在為了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為了堂堂正正的修煉,為了不使有緣人因為我的言行而失去得法的機緣。我聲明:我所有有損法輪大法的語言和書面文字,一律作廢。 作為真修弟子,為了李洪志老師的清白、為了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的清白、為了抑惡揚善,我願犧牲一切用各種方式向政府和善良的人講清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0/81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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