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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清梅
由於我的執著心未放,在2001年4月15日被所謂的"轉化"寫了“悔過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看了師父的經文"建議"感到非常痛悔,內心受到了強烈的震撼。 現嚴正聲明如下:以前寫過的"悔過書"以及在高壓下寫的所謂"不煉了""不參加大法的活動",家屬代簽的名一律作廢,我決心挽回自己的過失。加倍彌補,用自己的行動洗清自身的污點,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盡一個大法弟子在正法時期應盡的責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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