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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正榮

    妻子謝玉華於2002年5月份被國安、公安、派出所非法抄家後刑事拘留。此後,它們還不肯罷休,恐嚇說抄家時抄的有資料、大法書、錄音帶,要罰款還要判刑。還要求我(不修煉)以我妻子的名義寫“不煉功保證”。在它們的逼迫下,我配合了它們的要求。我通過對大法的深入瞭解,後悔當初做錯了。今特此聲明,以上“保證”作廢。走好今後的路。並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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