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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少滿

    我於2004年9月7日晚,在散發真像資料時,因惡人舉報,被非法綁架,拘留15天,並被抄了家。因家中有癱瘓在床10年的老伴生活不能自理,無人照顧,無法生活,我在拘留所裡呆到10天時,兒子找人花了3000元錢幫我辦了保釋,但我被判了兩年勞動教養取保候審。在保釋的過程中,家人為我寫了“擔保書、保證書”及邪惡給我判的兩年勞動教養,我一律不承認,因為我信仰“真、善、忍”無罪。在此,我嚴正聲明統統作廢。由於抄家的物品中有其她同修放在我家的東西,在這一點上自己做的非常不好,沒有為同修負責,牽扯了同修,給這位同修的修煉造成損失,也被拘留,這件事使我非常痛心。痛定思痛,由於自己法學得不好,心性不高,造成不可彌補的大錯,自己要加倍彌補。再有,在關押期間,在提審中,自己配合了邪惡,被記了筆錄,並簽了字、按了手印。還有在99年非法鎮壓剛開始時,惡警挨家讓寫“保證”,我也寫了。以上這些錯誤的促成,自己認為修得不好,法學的不深,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了污點,所有這些一律宣佈作廢。概不承認。在正法的最後進程中,自己決心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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