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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忠蘭

    我98年3月得法。99年7月20日後,江氏集團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當時由於怕搜查及對大法的不堅定,我交了和毀掉了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2001年後形勢緊張時,我有一次毀掉了師父的經文及真像資料。以上所為是對師父的最大不敬,辜負了師尊的慈悲救度。這是我修煉中的污點,每當想起都感到痛悔不已。現在我嚴正聲明:在迫害中違背大法的一切所作所為,宣佈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迫害和安排。今後一定要用大法嚴格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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