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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景國梅 我今年63歲,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2002年春季,四次去北京天安門護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在2002年7月被勞教所洗腦。在2001年5月1日釋放,回家三年多時間沒有法學,做了不少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心�堳颩W惱,我又去給別人做洗腦工作,又被修煉好的學員感化,知道自己接受洗腦是錯的,我清醒了、明白了,現在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跟上大法的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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