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李登艷

    我因說堅修大法,2000年的一天被邪惡從家中抓進縣派出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非法拘留。關押期間因與同修煉功被帶上手銬,我們一起背《洪吟》,又遭到牛文中、李月舉的打罵、罰跪曬太陽,不跪便拳打腳踢。20天後我被迫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出來後痛悔自己在神志不清時符合了邪惡,做了一件作為修煉者不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抹不掉的污點。因此我嚴正聲明,我在以前所寫的所謂“不煉功”的保證全部作廢。從此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