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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俊 我是97年10月得法的,在邪惡迫害大法時,我違心的寫下了所謂“保證書”,在大法弟子遭到迫害時,我又產生了怕心,燒燬了大法“手抄本”和《精進要旨》“手抄本”,犯下了極大的錯誤,我感到痛心疾首,感謝恩師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鄭重聲明:堅決不承認邪惡的安排,所謂“保證”一類的東西全部不算,統統作廢。今後我要把自己溶於法中,作為大法一粒子跟上師父的正法步伐,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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