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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榮江 97年開始修煉大法,使我身心受益。深感師父是救命恩人。99年7月20日後,大法受到惡人謊言攻擊,特別是天安門“自焚”偽案,使全國人民受到毒害。由於消息不通,不知道真象,我在派出所和鎮政府的軟硬兼施下,被迫在“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在我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是清白的,師父是清白的。現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我違心簽的字作廢。堅定的維護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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