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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淑珍
由於本人學法不深,有執著心,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居委主任讓我“保證不上京、不上訪、不發傳單、不集會”,我沒有寫,但家屬給寫了並簽名,讓我按手印,我實在沒辦法,就順從了邪惡,按了手印。過後我越想越不對,我這不是做了一件特大的錯事嗎?怎麼能順從他們呢?我在此聲明:我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做一個合格的弟子,讓師父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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