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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福臣

    我是一個不修煉的常人,家人很多人都修煉。我以前撕過法輪功的書籍,燒過書,砸過光盤,給我女兒簽過字,給我老伴按過手印,這是極大的錯誤。我為執法犯法的惡警提供了方便,沒能理解大法弟子證實大法的意義。我最大一個錯誤是把李老師的像片給撕碎了。從今以後,我要遵守大法,不反對大法,我要做一個最好的常人。並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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