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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薇 我於97年得法,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99年7.20以後,我同大法一樣受到迫害,由於學法不深,人心還在,沒有從法理上認識,戰勝邪惡,在嚴峻的考驗面前,用了常人之心同邪惡週旋,以為用這種形式欺騙了邪惡,孰不知欺騙的是自己。後來學習了師尊的新經文,才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嚴重,後悔至極。以後又學了師尊的所有經文,更感到自己問題的嚴重,必須與變異觀念決裂,洗心革面,脫胎換骨,在救度世人講清真像中,用自己的行動洗清自己的污點,跟上正法進程。今天我嚴正聲明:以前寫過的所有“保證書”裡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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