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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玉香 我是1997年得法的,得法前我身體不好,常年吃藥,得法後身體一直很好。丈夫看到我的變化後,也從內心感到大法給我們帶了福音。自99年7.20後,江氏集團一夥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非法鎮壓和迫害。2003年10月的一天, “610”一夥7∼8個人來到我家抄家。在沒有找到大法資料的情況下,硬把我綁架到“610”基地強行洗腦10餘天,寫下“三書”後,又對家人恐嚇索要現金3000元。2004年正月十六日傍晚,縣公安大隊一夥4∼5個人又闖入我家,趁我一人在家又抄又翻,並拳打腳踢把我按進車裡帶走。又以判刑為名,威逼著寫書(他們說著),拽著手按手印。後又勒索家人及親屬3000多元現金。現在我鄭重聲明:我在公安大隊裡所寫的、說的、按的手印,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行為的全部作廢。決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以法為師,走好今後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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