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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雍香蘭

    我1997年7月18日得法。1999年7月24日被抓去後沒有向邪惡屈服,並站出來講我修大法的切身體會和修大法後身體轉好的事。在1999年7月20日後的洗腦班上,邪惡逼迫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並簽了名。看了師父的多次講法,我深知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違心錯事。我痛恨不已,特此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事一律作廢。並且堅定的投入正法洪流中去,加倍彌補自己原來的過失,做好目前要做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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