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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富堂、薜秀鳳

    我們老倆口自從一九九七年冬得到了大法。但對師父法沒理解透,悟性又不高,因此在九九年七二O邪惡迫害時還是怕字當頭,隨和了邪惡簽了字、按了手印,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到後來經過長時間學法才悟到了大法的一點法理,這才明白過來,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們學習了師父的新講法及明慧週刊,回想過去走過的彎路對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深感痛悔,為此嚴正發表聲明,在邪惡殘酷迫害之際違心簽的字、按的手印,一律作廢。決心緊隨師父,堅修大法到底,抓緊做好師父教給的三件事,挽回不良影響,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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