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琴 我今年63歲,修煉法輪功以前,是個重病纏身的人,生活不能自理,成天吃藥打針也無濟於事。我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上的病奇蹟般的好了。99年7.20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縣裡的邪惡給我傳票,不讓煉功,又讓摁手印。當時我心�媟Q:按照邪惡說的說吧,反正說了我也得煉功。現在回想起來,實在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