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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秀清 2004年4月1日派出所接到上邊命令,到我家找我。收走大法書,帶我上派出所,我看事情不好正念走脫。弟二次找我,我女兒為了我的安全替我寫了“保證書”。過些天,有一警察喝完酒到我家問我,你還煉不煉,當時我怕心太重,說出對不起師父的話,我現在覺醒。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女兒替我寫的和我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決心堅定走師父安排的路,隨師正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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