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連兵 2004年9月28日,我與同修在縣城噴寫大法真像標語,被巡邏的人非法綁架至派出所。在非法審訊中,我由於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配合邪惡,將同修的名字、住址告訴了邪惡,導致同修被抄家、毒打,損失嚴重,給當地同修證實大法增加了困難。現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大法與同修帶來嚴重的後果。現聲明以往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