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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包玉梅

    我在2000年10月1日在天安門正法時被抓關在看守所。18天後我大女兒、校領導為我寫了“保證書”,要我寫我不寫,只簡單的迴避式寫了一下。通過深入學法,認識到向邪惡寫甚麼都是向邪惡妥協,深感痛悔。現立即決定發表嚴正聲明:以上所寫和大女兒、校領導為我寫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照師父要求的把三件事做好,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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