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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淑霞

    當初在高壓下,我違心的同意了江氏政府的簽字和在派出所違心的同意了別人替簽的字,現在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堅修大法,完全否認舊勢力的安排,助師正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特此聲明,在高壓下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從此堅修法,堅信師尊,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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