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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淑敏 我在99年7.20到市政府和平上訪,被派出所拘留一天。以後警察到我家讓我寫“保證書不煉了”,我的丈夫在高壓下替我寫了“保證書”。我覺得這很不對,我要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替我寫過的“保證書”作廢。我要永遠跟著師父走,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永遠做師父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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