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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傑 由於自己沒有堅決徹底的放下常人心,因此做出不理智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2001年至2003年在邪惡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決心痛改前非,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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