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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海榮 我在2001年正月初六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因學法不深,理解的不好,有怕心、有情,寫了“不修煉保證”。2004年9月份惡警到我家抄家把我抓走。以不讓我兒子上班,逼迫我又寫了“不煉了”,給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我真是對不起師父的苦度,心理十分痛苦,我所寫的“不煉大法”的保證全部作廢。我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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