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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高彩英

    我於1995年5月有幸得法,由於常人的執著心太重,學法也不精進,所以在大法遭到迫害時也不敢為恩師講一句公正話,更可恨的是還交出了寶書、煉功帶、橫幅,出賣同修,並簽了“不煉功”的保證。我深感內疚,現嚴正聲明:所有一切“保證”均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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