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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道華 我從1999年7.20以來,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口頭、書面“保證”及家屬的一切表態全部作廢。我一定要洗淨污點,加倍彌補,緊跟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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