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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淑英

    2002年4月份一天上午,派出所和村委會負責人以聯合走訪大法弟子為名,偽善的勸說:“不要出去亂鬧事,不要出去貼標語”等等,實際上是勸說放棄大法修煉。我這人是頭腦簡單的人,當時也沒多想甚麼,再加上怕心重,根本沒有從法上去認識,完全用人的思想處理這件事,隨口答應下來。心理想讓他們快點離開我家,並想等你們走了我要加倍努力,做的更好。由於當時的念頭不正,所以在以後的修煉中,多次出現大的病魔大難,也一直沒有悟出其中根本的原因。直到正法洪勢接近尾聲的今天,看到明慧週刊“海133號”弟子切磋欄目中“寫給做過錯事仍未寫聲明的同修”的文章,我才從中悟出這幾年來我一直沒有悟出來的根本的理。我雖然沒寫書面保證,也沒簽字蓋章,但是口頭上答應了他們的要求,也就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存在,所以它就要管我,沒完沒了的不放過我,加大魔難,以此來動搖我對師尊的正信。現在,我認識到我錯誤的嚴重性,因為修煉是嚴肅的不能參半點假,我誠心向師尊承認自己的錯誤。從現在開始,發表嚴正聲明:我過去口頭答應的事一律作廢。我要嚴肅的修好自己,去掉一切執著、怕心,真正從法中提高上來。走正師尊給安排的最後修煉路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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