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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福君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在法理上認識上來,在被迫害中做過錯事,很後悔。我於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法,在被迫害中做的不好,沒承受住,向邪惡妥協報了姓名,給大法抹黑。2001年1月在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時,由於人心沒放下,違心的向邪惡寫了“不去北京煉功了”等“保證”。2001年5月在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時,在被迫害中沒守住心性,向邪惡寫了“遵守部份所規所紀”的“保證”。很後悔。2001年7月,在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時,由於身上長了“疥”,被迫住進勞教所醫院。由於沒識破邪惡迫害的花招,也沒有放下的執著,配合了邪惡的要求,一次在勞教所醫院病房的門口照了像。照的是分部位照手、腳、腿和半身像各一張,把長“疥”重的地方照上。第二次是在勞教所大隊的門口照了一張遠距離的,可能是全身像(不是同一天照的)。2004年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由單位人寫的“不出去了”的保證,我家�堣H讓別人給簽了我的名字。我現在嚴正聲明:幾年來在被迫害中,所說、所做出的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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