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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金秀英、陳雪梅

    在1999年7月20日至2000年是邪惡迫害大法弟子最囂張的時候。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搞所謂的“解脫”,對大法弟子實行人人過關,誘騙我們寫“不煉保證書”。由於我們當時學法不夠,思想不清醒,正念不強,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雖然當時我們提出過:我們不識字,不會寫。而居委會主任就主動給寫好後,誘騙我們簽了名(具體寫的內容我沒看)。在此,我們嚴正聲明:所謂“解脫”、“不煉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我們要更加努力多學法、學好法,堅信師父,在證實法的道路上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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