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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明
我1999年10月進京上訪,後被公安部帶回,非法拘留,強制參加“轉化學習班”,後被迫寫了“保證”,交了“抵押金”被保出,在此過程中及此後的一段時間,自己做了一些有愧大法、對不起師父之事,深感痛悔,為彌補自己的過失,跟上正法進程,特此如下聲明: 一、以前自己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言行一律作廢。 二、“堅修大法緊隨師”在正法進程中發揮大法一粒子作用,慈悲眾生,奮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8/119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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