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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朱桂英

    我是1998年春天得法的,當時是由幾個同修到我家去洪法,使我有幸得大法,開始走上修煉的路。得法後我又帶女兒修煉,她的腎結石病好了,更堅定了我修煉的心。99年7.20後,在向世人講清迫害真像時,由於心性有漏,被惡警帶去拘留所,因為怕心的作用,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我聲明:我寫的“保證書”、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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