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李鳳萱

    自95年修煉至今,在強大的壓制下,所說出、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如:99年7月份市委組織部制的表格,“黨員不許煉法輪功”,我簽了名;又如:01年1月份去北京證實法,最後報了住址和姓名,等等這一切統統作廢。並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