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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業君

    我於2000年為進京上訪,回來後,遭單位迫害,逼我寫“悔過書”和“保證書”,我寫了一份修煉大法對人身體健康和道德回升都有好處的心得,結果被單位開除,留用察看一年,每月只給開最低生活費(200多元),2002年12月,單位同事出於同情心,背著我替我寫了一份“保證書”,由於悟性差,執著心重,認為反正不是我自己寫的。現在悟到,雖然不是自己寫的,也不應該承認舊勢力的安排。現嚴正聲明:別人替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緊隨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放下人心,全面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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