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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春梅

    我於2002年7月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勞教。在此期間,由於高壓迫害下,違心的在“猶大”寫好的“三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通過學法,同修之間交流,我深刻認識到了在“三書”上簽字的嚴重後果。現在,我發自內心的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在“三書”上所簽的名字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努力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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