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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賈艷英 99年7.20以後,在派出所和政府的逼迫下,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並在他們所說、所做的材料上簽了字。事後深感痛悔,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幹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的修煉之路留下了污點。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的證實法的路上,走好每一步,絕不再給大法抹黑,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挽回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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