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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杏言 在1999年7.20邪惡舊勢力最初迫害法輪大法的幾天內,由於我學法不深,在村裡強烈的逼迫下,所寫的兩次“保證書”和在鎮派出所簽的名、有對師父和大法過激的言行,一律作廢。那是在強烈逼迫下寫的,不是出自內心的,現在特此鄭重聲明。堅決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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