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劉秀英

    我1998年7月得法。1999年7.20進京上訪,結果未走到北京被截回到本市招待所辦班一天,因不屈服,被轉到鎮派出所給辦班一天,叫寫“不許進京上訪”的保證,因當時自己學法不夠,認為寫了騙它們,自己決不會按邪惡說的去辦。結果就寫了一個“不去上訪”的保證。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