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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范新花

    我於96年有緣得法,經學法煉功,身心受益無窮。2000年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捕,隨後送到洗腦班迫害,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的寫下了“悔過書”,走了很大的彎路,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在此我鄭重聲明:所寫的“悔過書”全部作廢。今後我下決心要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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