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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憲忠 自99年7月20日以來,我所向邪惡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保證、簽字”全部作廢。從今往後加倍彌補,跟上正法步伐,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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