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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崔厚祥

    由於我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元月初遭到當地惡警非法抄家、拘留。我老伴也是煉功人,兩人一塊被抓進拘留所兩次,共關押十餘天。在拘留所根本沒有講理的地方,不情願的違心寫了“保證書”才把我們放出來。回家後,天安門自焚事件的發生,在邪惡形勢威逼下,我和老伴又寫了“保證書”。之後回想起來非常內疚。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絕不承認邪惡舊勢力對大法的迫害,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緊隨師父修煉下去,堅修大法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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