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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闞朝華

    我於98年12月1日得法,自此明瞭人生真諦。邪惡舖天蓋地誣蔑師尊及大法後,我為大法說一句話,於99年11月依法正義上訪,後被邪惡非法綁架劫持,由於用常人心對待迫害,在高壓下,跟邪惡玩文字遊戲,寫了“不煉功”和遵守邪惡“公安六條”。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寫了決不應該寫的、做了決不應該做的,這些都辱沒了大法弟子的稱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無論何時何地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說、所做、所為全部作廢。徹底清除舊勢力黑手和爛鬼及其一切干擾破壞,堅定的走師尊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認真做好三件事,走好正法路,不負恩師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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