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芹 我99年2月得法,7.20以後由於受邪惡迫害,在加上自己學法不深,導致我在邪惡寫的“保證書”(“不學不煉法輪功”)上簽了字。通過幾年的學法,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同時也是邪惡對我迫害的結果,我不承認這一切,在此我聲明我曾經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