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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賴祖華 2004年5月,我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抓進看守所至今,在邪惡的迫害中,曾因怕心沒有做到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給大法帶來了損失。我現在嚴正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中,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決心走好今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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