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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翁美玲 我自從94年10月修煉法輪大法後,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原來非常嚴重的心、腦疾病都已痊癒,身心健康了,思想昇華了,帶來了家庭的幸福和睦,單位也受益(6年多未吃一粒藥,不用報醫藥費),為國家節約了開支。99年7.20後,邪惡不准修煉大法,為了向國家講明事實,2000年7月我上北京上訪途中被非法抓回拘留。10月被迫送到洗腦班。由於抱有執著,對師父講的法產生邪悟,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並主動將自己珍貴的一切大法書籍、音像資料及全煉功點所有弟子名單交給了邪惡的610辦公室。在此期間我並未意識到這樣做起到了邪惡想做而做不到的事,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加重了邪惡對其他弟子的迫害。後來通過抄寫師父經文,是大法的威力將我推醒。師父說:“摔倒了你就爬起來,繼續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在此我嚴正聲明:所有“保證”及非法拘留證上等等各種簽名一律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及參與,走好師父安排的路,盡力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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