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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超傑 1997年4月,我參加了法輪大法修煉,當時我是一個滿身有病的人,是老師把我從病的痛苦中救出來,老師的慈悲永在我心靈中。我於2001年7月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正法被抓,關在北京公安一個辦事處,當時邪惡迫害我,幾天後被帶回當地,2001年9月非法關進勞教所,後來又關進了610洗腦班。由於自己的正念不強,寫了、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對老師不尊敬。我今天嚴正聲明:過去寫的、說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回到老師的身邊來,在正法時期做好老師說的三件事,學好法、講真像、發正念,做老師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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