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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瑞珍

    我學法已經6年了,學法後我得到了不少的好處。2004年9月17日晚上,邪惡把我非法抓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後,又非法把我送到了洗腦班,在洗腦班上,他們白天黑夜不讓睡覺,我回家後兩三天,心�堣@直很難受,我越想接受洗腦是不對的,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嚴正聲明:在洗腦班上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我下定決心學法,以後我一定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我所說、所做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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