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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熊國芬

    2001年1月21日上午,一便衣警察闖入我家,要我跟他到居委會開會,後又說:不去寫個保證也行。我說我寫不來,他說就寫不到北京、還煉不煉功。我當時就寫了:“不到北京在家煉功,因承受不起醫藥費。”這樣,他們把我帶到了派出所,作了筆錄,扣留了我一天,不讓回家吃飯,這中間又去搜查了我的家。

    到了下午,派出所長來了問我還煉不煉,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這時怕心出來了,我前後兩次說了“不”字,後來他們又叫來居委會主任、家屬都寫了“保證”,又叫我寫“保證”才放人,我當時想到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不是邪的,所以就寫:“不到北京,不煉邪教功”。我深深痛恨自己,沒過好關,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我要揭露邪惡、清除邪惡。特此聲明在派出所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9/11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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