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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延華

    99年7.20邪惡非法鎮壓後,單位讓我們每個修煉大法的人必須寫書面“檢查”。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怕心,認為我只想應付一下,並非真心,就從報紙抄了一段,通過學法認識到,這是大錯特錯。現聲明全部作廢。在今後的正法修煉中,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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