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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景泰 我於2000年去北京上訪,遭公安抓捕,被迫流離失所7個月。回家後公安追問我。我說了,它們做了筆錄,讓我在上邊簽了字,按了手印,有一次還照了像。後來公安騙我說,為了結案,讓我寫個文字材料,我就採用雙關語寫了“材料”。當時以為迷惑了邪惡,但通過學法認識到這也是向邪惡妥協,承認舊勢力的安排。邪惡叫幹啥就幹啥,這還是大法弟子嗎?回想起來非常痛心,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寫的材料、簽的字、按的手印、照的像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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